2023届及往届毕业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即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往届生和2023年1月1日以后的毕/结业生均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为避免政策变动给毕业生带来不便,现通知您尽快办理就业派遣、档案转递手续。具体办理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
1、截止时间
需要申请就业报到证的往届生(不含2023届),请最晚于12月29日17:00前提交完备的就业材料、办理就业手续。12月30日前,学校向北京市教委申请开具报到证。
2、办理流程
①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系统提交毕业去向信息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参见阅读原文。
②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进行审核;
③学院每周二12:00前将需要办理就业派遣的毕业生名单报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④就业指导中心每周二17:00前向教委提交申请,制作报到证。
3、领取方式
请毕业生扫描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正确的快递信息,学校将通过顺丰快递统一发放报到证。快递发出后,收件人可通过关注“顺丰速运”公众号,获取快递寄送信息。
二、档案转递
1、转递时间
在疫情条件允许下,寒假前,学校每周四统一通过邮政快递进行转递。
2、进度查询
毕业生通过就业信息网(/)登陆页面的“档案查询”模块查询档案邮寄单号。
3、档案自提
特殊情况,需要自提档案的毕业生,请提前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由就业辅导员和学生档案室老师沟通好后,进行办理。
档案自提材料:档案自提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下内容:①我已经将在校档案自提,并自行存放到存档单位,自提后档案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落款请签字、日期、联系方式。
注意:自提后严禁私自拆封档案,需尽快将档案送达存放机构。
三、咨询方式
毕业生可通过就业信息网(/)在线咨询功能进行线上咨询或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